芙蓉古城物业经营项目合作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成都洁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1、合作范围·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2、合作方式·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合作期限1、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3、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4、合作项目费用标准1、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的价格。2、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5、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1、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6、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1、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2、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7、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3)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2、乙方的权利义务(2)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8、责任·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