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合同[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第一部分1.航舶经纪人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司推荐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经1922年和1976年修订)包括“F.I.O”选择等(权用于未施行认可格式的贸易)代号:“金康”。2.地点和日期3.船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5.船名(第1条)6.总登记吨/纯登记吨(第1条)7.货物载重吨数(大约)(第1条)8.现在动态(第1条)9.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第1条)10.装货港口地点(第1条)11.卸货港口地点(第1条)12.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第1条)13.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还是装船数量支付)(第1条)14.运费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与支付方式,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4条)15.装卸费用(载明选择第5条中(a)或(b);同时指明船舶是否无装卸设备16.装卸时间(如约定装货各自的时间。填入(a)或(b);如按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填入(c)(第6条)(a)装货时间(b)卸货时间(c)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17.托运人(载明名称与地址)(第6条)18.滞期费率(装货和卸货)(第7条)19.解构日(第10条)20.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14条)21.有关约定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兹相互同意应按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中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第二部分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蒸汽机船或内燃机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上述船舶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将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舱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11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