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1、杨弈伟身份证号码:4201061970121220502、王川华身份证号码:4209847809052733、张静身份证号码:4205828004180014、李莎身份证号码:420984198209200320以上四方经友好协商,决定成立“武汉华科网商科贸有限公司”(暂定名)相互遵守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事业部:(网络客服中心)负责人:杨弈伟事业部:(商务资讯中心)负责人:王川华事业部:(系统及工程服务中心)负责人:张静、李莎公司营业范围1、计算机、通信的软硬件、互联网技术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2、系统工程及商品的批零销售及物流配送3、专业人才培训、交流、信息、管理、资询、资讯服务商务代理运作方式分成独立事业部形式,实行事业部负责人独立负责制、自负赢亏;共享公司品牌、资源平台,合作运作。事业部负责人对事业部的发展和法律责任全权责任,公司或其它股东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连带责任。权利义务1、公司运作分为独立事业部形式,共同维护公司统一品牌、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公司形象、利益、声誉或其他方的权益或利用该品牌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所有法律后果均由当事方独自承担责任;各方应正式书面达成一致,不得更改或变更公司任何注册资料(名称、章程及经营范围)。2、各方对内、对外任何业务项目协议,合同等,均须以书面函告知各方,维护各方的知情权。3、各方对内开展业务合作代理等项目均应优惠于对外条件。4、各方互相尊重各自商业秘密及各项产权。5、各方合作应遵守竞业限制及互利互惠项目合作公约。6、各方项目合作及利润分成的基本原则:优先、互利、平等、公平。7、各方项目合作应另以协议为依据。8、各方应享有各自业务项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