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96-0203)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合同编号:(由承接方编填)委托方:承接方:签订日期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勘察范围1.1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1.2工程建设地点1.3技术要求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项目或称文件资料份数提供日期年月日一、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三、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第三条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名称提交日期提交份数年月日3.1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3.2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第四条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4.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4.2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___元,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4.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五条双方责5.1甲方5.1.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