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园门业指纹锁防盗门代理协议制造商(甲方):湖南华园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湘潭国家火炬创新大厦11楼代理商(乙方):地址:为促进产销合作,共谋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代理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代理权、代理区域和代理期限1、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批定乙方为规定地区销售甲方产品的特约代理商,拥有代理权。作为代理商的乙方,须提供自己盖章或签名确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甲方在本合同内明确乙方的代理区域是省市(地区)代理商。负责在授权的地区内销售甲方之产品,并负责售后服务相关事宜。如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超出本协议约定的代理区域销售协议产品,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3、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的商品,是指甲方所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根据乙方订单售给乙方的“”指纹锁防盗门。合同代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后,本协议自然终止。在合作相互满意情况下,乙方有优先获得下一年代理的权利。5、甲方有权在乙方地区参加各类展销、展览会,以利产品在该地域的推广。二、代理价格1、甲方售给乙方的“”牌指纹锁防盗门出厂价格见价格表(附件一)。2、甲方系列产品执行全国统一最低零售价格,乙方的零售价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严格执行,否则作违价处理。乙方批发价最高不得超过甲方指导价。3、因市场原因导致价格发生变化,甲方应提前15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4、甲方如调整产品价格,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书面、电子邮件、电报等)。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双方即按新价执行,乙方亦按新价开展指定区域的销售。三、市场备货款(年度目标销售额的5%)1、甲方认定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足额交纳市场备货款的代理商,方可成为甲方合格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另设同等级代理商。2、乙方同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