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产品代理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的履行原则及权利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真实的营业执照、证件、资质及有关书面证明资料。2、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乙方同意甲方对合同约定销售区域的市场运作和营销网络建设有引导、监督、和管理的权利。3、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有义务维护对方权益。4、甲方向乙方提供羌泉啤酒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宣传资料、产品行业标准、质检报告等相关资料。确保全部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5、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实行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换政策。第二条:合同期限产品价格及乙方的销售区域和义务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限内乙方在*(省)*(市)地区内经销甲方产品。且乙方享有该地区的总经销权,甲方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允许其他商家在此地区进行该产品的任何销售行为。2、产品价格:甲方供给乙方北川羌泉啤酒黄啤系列散装价格:*元/顿,桶装价格:*元/顿。黑啤系列散装价格:*元/顿,桶装价格:*元/顿.合同期内,甲方供给乙方产品的此单价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均不得上涨。3、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北川羌泉啤酒)的销售代理,需预交销保证金*元;包装物押金*元。其中经销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前期购买甲方北川羌泉啤酒的启动资金。4、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间内实现销售(*)吨,完不成任务量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经销资格,合同期满时,甲方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5、每台售酒机的投放必须在甲方的考察、核实通过后进行投放。6、乙方同意每台售酒机年销量不低于1吨,如乙方未完成售酒机年销量,甲方有权收回售酒机,所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不得在协议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合同事宜雷同的经营活动,不能做有损企业和产品形象的活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如不属实则视乙方违约,情节严重者,公司将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有权终止合同。8、乙方保证在销售甲方的产品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