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XX新景祥XXX有限公司地址:XX地址:XX市XX路电话:XX电话:0XX-XXXXXXXX传真:XX传真:0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XXXX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本合同的用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涵义)1.1.平均底价:销售代理房屋的每平米最低平均单价。1.2单套底价: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的每套代理房屋的每平米最低销售单价即一房一价底价。1.3合同单价:预售/出售房屋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1.4单套销售总价:合同单价乘以单套合同面积。1.5按揭银行:能提供项目按揭贷款的商业银行。1.6销售率:完成销售房屋的套数(个数)占当期开盘销售的相应房屋的总套数(个数)的百分比。第二条:委托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XXXX项目,具体以政府核准名为准。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推广名称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2.2项目地址:位于XX市XX路;项目性质为住宅/商业用地。2.3规划指标:项目总占地约XXX,地上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项目委托销售代理面积约XX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写字楼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以政府批复的预售测绘面积为准,并作为考核指标及结算支付依据,但地下车库、花园及储藏间物业用房以及公共设施等不计入考核指标。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3.1甲乙双方均为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条款的权利和义务能力。3.2甲乙双方均保证提供的证件、文件真实、合法有效。3.3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目的销售由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自行销售或者委托第三方销售,亦不能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但因乙方违约并依本合同约定甲方可解除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