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总代理授权经销合作协议委托方(以下称甲方):重庆**有限公司受委托方(总代理方,以下称乙方):公民身份号码:总则部分1、甲方为提高其自主设计、生产的“**”牌套装门、门套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乙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自负盈亏的原则上,达成本协议,共同信守。2、甲方负责自主设计、生产、广告宣传、辅助销售;乙方负责广告宣传、销售、运输、安装。双方共同履行各自售后服务责任。3、甲方授权且仅授权乙方(含乙方个人或其控股、参股的所有经营主体)作为重庆地区其“**”牌套装门、门套等产品独家全权经销商,乙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与授权产品买方洽淡商品购买安装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第1条授权产品、区域、期限、代理形式及价格等1、授权代理销售产品:甲方自主设计、生产的“**”牌套装门、门套等系列产品(具体授权产品及双方结算价格详:附件1,以下简称“授权产品”),甲方保证其授权产品合法、合格,且授权产品与甲方公司生产的其他品牌产品样式、尺寸、材质、工艺应有明显差异,不应相同。2、授权代理销售区域:中国重庆全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授权区域”)。3、授权代理销售期限:2年,初步约定以2016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位于沙坪坝区**商务中心A区0375号展厅按约装修完成后交付乙方共同使用时间起算)。4、总代理费用:乙方向甲方缴纳总代理费为3.6万元/年,总代理费在本协议签约后3日内支付,以后年总代理费为代理协议到期前1个月缴纳。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年结算金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时(含甲方提供的有效签约订单),乙方均可按前述总代理费价格与甲方延续本总代理协议,甲方不得单方提高总代理费用。5、授权代理形式:独家总代理。(1)在授权区域内双方发展、新增的授权产品其他经销商,均需与乙方签订分销协议。(2)本协议签订前,授权区域内甲方已与主城九区内的“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合约商家已有合作关系,具体为红星美凯龙:*家(分别为江北店、南坪店),居然之家:*家(分别为二郎店、南坪店),共计*家(以下统称:“原始合约客户”),原始合约客户代理甲方旗下“紫罗兰”品牌,与授权产品的差异为***,乙方应允许原始合约客户的存在和经营。6、销售返利: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按双方结算总价的5%进行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