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解除合同???甲方:深圳市华城嘉实业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市泰来木艺制品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07年10月15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期限为2007年5月10日至2012年6月20日止。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以下协议: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于乙方在2011年12月25日晚18:40分左右,因线路短路引起马达起火发生了一起较严重的火灾事故。生产恢复时间较长,故乙方提出于2012年2月29日提前解除厂房租赁合同。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厂房,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税费、水电费等。三、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将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仓库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缴纳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费用时,再将其在一天内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房屋给甲方时,原有水、电消防等设备等应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五、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纳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期内缴清所有欠款的,甲方将扣留乙方所有动产。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办理完退房手续,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厂房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八、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已承担责任。九、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交纳的保证金、押金等款项不可以用来折抵租金。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深圳市华城嘉实业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市泰来木艺制品有限公司经手人:????????????????????????经手人: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