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编号:签约地点:甲方(委托人):住所: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乙方(受托人,即管理人):住所: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合法所得的资产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资产委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一)委托管理资产:指甲方合法所得并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的资产: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债权,应收账款及应收权益等资产。(二)指定账户:指乙方经办或结算经办行为人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通过此账户办理本息清收、费用支付和结算等业务。(三)委托管理费:指乙方按本协议要求对委托管理资产进行管理,依据一定标准收取的报酬。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一)委托管理资产本协议项下的委托管理资产以附件各项资产委托管理移交清单为准。(二)委托管理资产具体事项如下: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经营管理(1)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的变卖、转让、抵债、抵质押、租赁、承包、自营等经营管理。(2)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