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租赁合同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电话: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电话:086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1条、甲方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全权代表甲方对其拥有的上述房屋提供租赁管理服务:第2条、租赁期限为三年,从2011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止。三年委托租赁期满二个月前,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异议,本合同可自动延续2年。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如需解约,可向对方出具书面解约通知,该书面解约送达对方后的两个月,本合同终止履行,但就该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应继续履行。第3条、代理房屋租金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甲方应根据一年租期支付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代理服务佣金给乙方,租期为两年以及同一租客第二年续租的,第二年按照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50%代理服务佣金支付给乙方。两年以上的按照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30%支付。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因房屋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有其它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应在该房屋出租7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第4条、甲方责任1、若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出售该房屋,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则本合同在甲方与新买受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结束,但如房屋已出租的,甲方应保证新买受人继续履行就该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2、甲方将协助乙方出具关于每个出租单位的有关收房、出租、交税、办理产权、租户办公注册等事项的委托书和相关文件、证明,并委托乙方代替其签署在租赁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如需),上述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需要公证的,甲方应进行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3、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