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经营协议委托人:(下称甲方)姓名:身份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公司名称:法人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受托人(下称乙方)姓名:身份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经营**公司项目,订立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原经营的**公司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公司名称、各种证件,所有公用及辅助设施,甲方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有效期年)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年开始计回报金。1、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第一年亏损1000万元人民币。2、乙方第二年零利润上交。3、乙方在第三年开始按年利润的25%上交给甲方。4、乙方负责确保在岗工人工资按国家政策发放。第五条:协议签订后公司所有产生的政策性费用及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由乙方负责。第六条:由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大修、改造、改扩建等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乙方所有,解除协议时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购买此项固定资产。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置使用,由乙方负责。第八条:甲方原有的财账、债权纠纷与乙方无关。第九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1、按本协议约定收取定额回报金的权利。2、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权利。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见三个月个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3、甲方有权对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