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307041出借人(抵押权人、质权人):借款人:刘娟娟身份证号:370983199003104628共同借款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山东宝聚鼎王西食品有限公司保证人Ⅰ:肥城四联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Ⅱ:宗风芹(370983196102194642)保证人Ⅲ:泰安科达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保证人IV:刘光明(370922197108124615)特别提示:保证人Ⅰ已提请合同各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合同各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各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不存在异议。本合同涉及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此种字体的规定),请仔细审阅后签署。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借款条款第1条借款金额和期限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小写)¥2200000.00元。1.2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壹月,自2013年7月4日起至2013年8月3日止。还款日以借据实际放款日期为准。第二条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2.44%;第三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流动资金;第四条提款4.1借款人一次提取全部借款□现金●转账第五条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