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重庆***********有限公司:本人****(身份证号码:***************)与贵司通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建立了良好的劳务合同关系,为了规范双方的管理和保持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本人特向贵司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贵司劳务工程履约及质量保证金的缴纳规定,即:本人明确地知道,向贵司支付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必须打入贵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必须以盖有贵司财务章的收据为缴纳履约及质保金的依据,除此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时候出具的收条、收据等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贵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本人缴纳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贵司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性质的变相借款由本人向收款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2、本人在结算劳务工程款时,必须严格按照贵司的财务制度及付款规定、程序办理。贵司根据本人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本人在相应劳务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贵司开具结帐申请单,并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亲自签署本人姓名,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员根据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结帐申请单、结帐单再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本人从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未按贵司财务制度完善上述结算凭证的审批及挂账手续,则视为我本人放弃收取该工程款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3、本人在承包本单项劳务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必须结帐,否则视为本人放弃结帐,超过3个月后结帐的,贵司可以不予认可。`4、本人明确地知道,贵司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贵司或贵司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本人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贵司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贵司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贵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本人与贵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包括相应劳务的人工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税金、高温补贴及其他相关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