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研究作者:李颖吴乃琼刘思源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22期????????摘要:作为一种新型弹性化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近年来受到了众多企业的青睐。对于我国这种劳动力资源充裕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劳务派遣不仅为企业节约了劳力成本,也解决了广大劳动者的就业问题。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劳务派遣有时却成为某些用人单位逃避社会保障责任,转嫁劳务风险的一种手段,这无疑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介绍我国劳务派遣工的目前社会保障待遇现状,分析隐藏在现象之后的原因,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为完善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参考意见。????????关键词:劳务派遣;社会保障;劳务风险????????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2-0062-02????????引言????????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经济合作组织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劳务派遣作为我国新时期劳务经济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以灵活的弹性化方式受到了众多企业的青睐。劳务派遣不但为企业节约了大量人力成本,也解决了广大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然而由于市场竞争的日益白热化,一些企业利用劳务派遣社会保障体系的漏洞,长期廉价使用劳务派遣工。许多人力流动性强行业的劳务派遣工在与正式职工付出同等劳力、完成同样工作的情况下,却不能获取与之匹配的薪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好在近年来,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有所提高,“同工同酬”的呼声持续高涨。早日实现公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正是社会保障的目的之一,因此尽早提出合理的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方案是很有必要的,非常具有现实意义。????????一、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概述????????20世纪50年代,欧美国家开始兴起劳务派遣。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和逐步完善,劳务派遣开始引入我国劳务市场。劳务派遣又名为人才派遣、劳动派遣、雇员租赁,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其派向实际用工单位,并向用工单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可跨行业、跨地区进行。作为正式用工的补充形式,劳务派遣只能在替代性、临时性、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发展到目前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