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普通合伙合伙协议年月目录总则合伙人合伙企业出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事务执行特别约定入伙和退伙解散和清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附则(合同正文)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统称“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等自然人同意在共同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即公司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特订立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合伙人本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在签订,全体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如下:姓名住所在本协议中,上列(三)名合伙人可统称为“合伙人”,合称为“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合伙目的:()。经营范围:()。上述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均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人出资方式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比例货币劳务货币劳务货币劳务合伙人缴付货币出资,应将货币划入全体合伙人共同确定的专用帐户,其他合伙人应为其签署出资确认书。合伙人的劳务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对附件一所列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及作价金额予以确认。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成立后,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