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5”元众筹赢宝马活动合作协议甲方(开发商):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乙方(乐居):南昌新怡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新浪“5”元众筹赢宝马活动进行合作,约定如下:一、合作内容:1、乙方举办新浪“5”元众筹赢宝马活动(以下简称该活动),甲方为本次活动唯一赞助商。2、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活动方案及执行细则(附件1),由乙方全权进行执行;3、乙方为该活动搭建微信平台参与端口,以“乐码”的形式向该活动参与人提供活动参与凭证,并收取每注5元的活动参与服务费。4、乙方为本次活动设置一共五万份“乐码”,其中乙方提供甲方不少于四万份“乐码”,在甲方主导支配下进行使用,剩余数量的“乐码”由乙方支配使用。5、乙方为该活动最终大奖获得者提供价值为人民币25万元的宝马X1汽车一台,并积极配合最终大奖获得者办理相关手续。6、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活动合作方(以下称:“合作方”)为该活动提供线上线下推广,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2内包含的广告推广资源7、乙方授权甲方按规范使用该活动名称及推广资源,推广安排由甲方负责执行,二、合作期限:本次活动合作有效期为: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三、合作费用: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该活动赞助费用340000元,分2期支付,第一期:本合同签订且众筹平台正式上线后,支付人民币250000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第二期:该活动全部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尾款人民币90000元(人民币玖万元整)。2、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等值合法有效税务发票,否则付款时间顺延,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四、其他:1、乙方作为该活动举办方,应确保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该活动产生的法律风险由乙方承担,如由于该活动导致甲方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若甲方违约,除应按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若乙方违约,乙方除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