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本所參考編號:CRO20150619-018致:主板上市發行人(收件人:授權代表)創業板上市發行人(收件人:授權代表)市場從業人士敬啟者:有關不同投票權架構概念文件的諮詢總結我們今天刊發有關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概念文件(「概念文件」)的諮詢總結。概念文件曾就以下概念諮詢市場意見:應否容許已在或有意在聯交所市場上市的公司、採用給予若干人士與其持股量不成比例的投票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管治架構(「不同投票權架構」)。現時申請人及上市公司必須確保其股份的投票權與該等股份的股本權益成「合理比例」,意指若兩名股東在同一家公司持有相同的股本權益,其中一人不得較另一股東擁有更大的投票權;此即一般被稱為「同股同權」的概念。聯交所審慎細閲概念文件的所有回應意見後,結論是市場支持就修訂《上市規則》以接納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建議展開第二階段諮詢。按概念文件的諮詢總結所述,聯交所快將完成撰寫一份建議草案,並將會與持份者討論有關建議草案再作修訂,視乎所得反應,聯交所擬於2015年第三季或第四季初刊發已包括持份者意見的建議草案正式諮詢市場。不同投票權架構不應在所有情況下均適用。我們現正考慮建議「一股一票」應視為常規,但某些公司應可在若干情況及若干規限下獲許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我們並不預期此等架構將在香港變得普遍。第二階段的諮詢文件亦會考慮另一課題,討論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作第二上市的事宜。此外,我們亦將諮詢市場意見,應否在若干程度上放寬現時對「業務重心」在大中華區的公司作第二上市的限制。概念文件的諮詢總結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下載:http://www.hkex.com.hk/chi/newsconsul/mktconsul/Documents/cp2014082cc_c.pdf。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及上市科主管戴林瀚謹啟2015年6月19日http://www.hkex.com.hk/chi/newsconsul/mktconsul/Documents/cp2014082cc_c.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