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顶端?新聞資料新聞稿香港交易所新聞稿更新日期:19/11/2004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有關《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以及《企業管治報告》規則的《上市規則》修訂背景2004年1月30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發表了《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徵求意見草擬本》(《草擬本》)。發表《草擬本》旨在就建議中實施《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守則》)的時間徵詢市場意見,並讓市場有機會就《守則》中具體字眼提出意見,確保內容清晰,避免有含糊不確之處,以及確保《守則》所用語言清晰精確。《草擬本》的諮詢期已於2004年3月31日結束,聯交所一共收到17位回應者的意見。回應意見的內容現載於香港交易所網頁http://www.hkex.com.hk/chi/newsconsul/mktconsul/responses/cgcoderesponses_c.htm。(此部分只設英文版本)聯交所經已發表《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徵求意見草擬本總結》(《草擬本總結報告》),概述了回應者對《草擬本》所提出的主要意見,並列載聯交所的最後結論。《草擬本總結報告》的全文現載於香港交易所網頁http://www.hkex.com.hk/chi/newsconsul/mktconsul/responses/documents/expocon-c.pdf。聯交所已適當地修訂載於《草擬本》內的《守則》草擬本以及《企業管治報告》規則的有關字眼,以反映回應者的意見、釋除其疑慮及/或作進一步闡述。修訂為了實施上述《守則》,聯交所已修訂《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主板規則》)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創業板規則》,與《主板規則》合稱為《上市規則》)。《主板規則》方面,《守則》取代附錄十四《最佳應用守則》;《企業管治報告》規則將會加入《主板規則》內為新增的附錄二十三。《創業板規則》方面,《守則》將會加入《創業板規則》內為新增的附錄十五,取代現行《創業板規則》第5.35至5.45條。《企業管治報告》規則將以全新的附錄十六加入《創業板規則》內。《上市規則》其他部分亦作出相應修訂改動,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