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創業板上市規則之聲明香港交?所及/或其附屬公司保?對其刊登於網頁上及?時?新之上市規則及?考資?之版權香港交?所及/或其附屬公司竭?確保其提供之資?準確可靠,但?保證該等資?絕對正確可靠;對於任何因資??確或遺?又或因根據或倚賴本網站資?所作決定、?動或??動而引致之損失或損害,香港交?所及/或其附屬公司概?負責(??是民事侵權?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1–14/15第一章總則釋義1.01在《創業板上市規則》內,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意義:“賬目”或“帳目”(accounts)涵義與“財務報表”相同。反之,“財務報表”亦作“賬目”或“帳目”解“聯屬公司”(affiliatedcompany)指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匯報準則》於一間公司的財務報表以權益會計法記錄的公司,包括該等準則界定的聯營公司及聯控實體。“公告”(announcement)指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6.17條所刊發的公告,“公布”則指發表公告“申請版本”(ApplicationProof)就新申請人而言,指一份內容須大致完備並於提出股本證券上市申請時,連同上市申請表格一併呈交本交易所的上市文件擬稿。“經核准的股票過戶登記處”所指的股票過戶登記處,為根據《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approvedshareregistrar)上市)規則》第12條獲批准成立的法人組織的屬下成員“章程”(Articles)指本交易所的組織章程“有資產支持的證券”指由金融資產支持的債務證券,而該等債務證券在發行時,(asset-backedsecurities)在協議內證明有關資產的存在,並旨在用以籌集資金,以供支付證券應付的利息和償還到期日的本金,但以全部或部分不動產或其他有形資產作直接抵押的債務證券除外“聯繫人”(associate)涵義與《創業板上市規則》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