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信息文件名称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意向书本章合并和收购本章编辑金杜律师事务所曾坚,电邮:james.zeng@kingandwood.com,电话:+862038191000文件说明“股权转让意向书”和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用于收购国有企业80%的股份。除保密和独家规定外,意向书没有约束力,旨在使收购方有时间完成其应尽事宜,并使双方有时间进行必需的可行性研究,以将国有企业转制成与收购方共建的合资企业。语言本文件原以英文草拟。简体字的中文翻译本由PacificLegalTranslations提供。更新声明请访问网站www.legalstudio.com,查阅更新说明和注解。您需要输入用户名称和密码,才能取得这些说明。请核对以确保您所使用的是本文件的最新版本。免责声明LegalStudio.comLtd和本章编辑虽然合理地谨慎从事,以确保本出版物准确和完整,但没有明示或暗示地陈述或保证本出版物没有任何错误或疏忽。本文件只是以本章编辑的经验为本,只应用于一般的参照,并与本服务中的其他相关文件结合使用。任何时候,拟议任何法律协议均应寻求相关的详细专业意见。不应依赖本文件作为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的代替品。文件编号CN03-C更新日期2007年7月9日版权(LegalStudio.comLtd.2000–2010年版权所有。请阅询您的产品许可协议。意向书本意向书由[国有企业股东](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转让方”)﹑[国有企业](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国有企业法人,其法定地址为([])(“目标公司”)及[ABC公司](一家根据([成立地]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ABC”)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鉴于:A.各方已对以下事项完成初步协商:转让方将其在目标公司中的80%所有权权益转让予ABC,及目标公司从国有企业变更为转让方与ABC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B.各方现拟为转让所有权及成立合资企业开始准备联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就转让协议﹑合资合同﹑章程及其他相关的合同或协议进行商谈。现因此各方拟在下面列明其直至目前为止就有关所有权转让及合资企业所达成的共同意向及理解,作为准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