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学即用,300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6.成立新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条件1版权所有:北京未名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全套手册由未名潮、创业邦共同策划出品(一)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在申请公司注册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登记。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一般可以参照工商局提供的《企业名称预先标准一次性告知单》)(二)有符合要求的股东股东人数应为1个(含1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股东资格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可认真阅读工商局提供的《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了解相关要求。)(三)有符合要求的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四)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股东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但一般工商局都会提供相应的模板。需要注意的是,新《公司法》颁布以后,公司章程也略有变化。详见本书提供的“公司章程模板(2014最新版,含制定须知)”。1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相关资料整理。《即学即用,300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6.成立新企业(五)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您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六)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如您从事餐饮、美容美发等需经先行审批或后置许可、备案的经营项目,应按相关法规要求取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