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学即用,300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5.融资《即学即用,300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5.融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证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第二节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第三节保证责任第三章抵押第一节抵押和抵押物第二节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第三节抵押的效力第四节抵押权的实现第五节最高额抵押第四章质押第一节动产质押第二节权利质押第五章留置第六章定金第七章附则《即学即用,300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5.融资《即学即用,300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5.融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第三条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二章保证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http://11.133.216.223:168/search?channelid=3&searchword=%79%6f%75%78%69%61%6f%72%69%71%69%3e%3d%31%39%39%35%2e%30%36%2e%33%30%20%61%6e%64%20%d5%fd%ce%c4%3d%28%27%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b5%a3%b1%a3%b7%a8%27%20%70%72%65%2f%73%65%6e%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