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总则2第一章会议制度3第二章八小时复命制4第三章文件管理制度4第四章保密制度5第五章档案管理条例7第六章行文规定11第七章部门奖有关规定12第八章总部与各分公司工作衔接的规定14第九章集团政令传达及工作衔接的规定16第十章集团董事长办公室督办工作规定17附件1通达集团督办事项登记单21附件2督办事项抄告单22附件3部门工作往来联络函件23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员工具有约束力;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司法解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加强集团公司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流程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制度建设,遵循集团核心价值观“诚信、责任、超越、专注”理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与本集团所有部门及各全资子公司。(1)第一章会议制度第一条、为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会议可有5分钟弹性时间(由主持人掌握)。迟到、早退15(不含)—30分钟(含)的,一次罚款4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一次罚款50元,纳入绩效考核计入-10分。第三条、会议期间所有参会者,手机需关机或调制静音状态(董事长除外),会间手机每响一次罚款20元,接、打一次手提电话罚款100元,离开会场接、打电话,每次罚款100元。第四条、会间无故离席者,罚款200元。纳入绩效考核计入-10分。第五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次罚款1000元,纳入绩效考核计入-30分。因故请假不参加会议者,每次罚款500元(公司指定外出者或因工作约定时间必须避开例会时间且经董事长特批者除外)。第六条、董事长例会除遇特殊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周,由董事长办公室统一部署在集团总部召开各分公司:季度生产运营/财务工作分析会议暨高管述职报告会议、董事长联席会议。1.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由董事长办公室秘书记录,会后形成正式文件提交董事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