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管理制度一、特定术语与定义本制度所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统称工程物资。下文简称物资。建筑材料主要包括:主体结构材料如钢材、水泥、商砼、木材等,装修材料如瓷砖、玻璃、壁纸、涂料、装饰石材、幕墙材料、吊顶材料等,防水保温与防火材料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火板、防火涂料、保温板等,建筑五金及电料如焊条、钢钉、火烧丝、镀锌铁线、锚栓、电线电缆等,墙体材料如砌块、砖、隔墙板,周转材料如小钢模、大钢模、木模板、木方等;构配件主要包括:钢构件、木构件及混凝土构件如人防门窗、钢梁、钢桁架、木桁架、预制混凝土屋面板、成品门窗、成品楼梯、预制混凝土桩等;建筑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给排水、建筑采暖通风、建筑照明、建筑电气、建筑消防、智能建筑等系统设备、以及电梯等安装在建筑工程上的各类设备。除另有明文规定之外,形成工程项目主体的物资和过程措施物资均执行本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做到采购供应制度化、业务程序规范化、管理手段科学化、管理内容标准化,达到保证质量、及时齐备、经济合理、程序规范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管理工作。2.职责和权限2.1公司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负责相关文件的审批工作。2.2工程管理部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文件;负责策划本制度,审查各种重大采购和管理文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含分包方)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公司物资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及向集团公司上报工作;负责物资信息平台的搭建及管理工作和企业授权的集中采购工作。2.3项目经理部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物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项目部经公司授权范围内的物资采购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需求计划;负责组织物资进场的验证;负责不合格物资的处置;负责监督供方合同履约情况,并依据合同约定处理纠纷等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仓储保管、核算统计、资料管理、废旧物资处置工作;负责本项目物资供应方的年度评价,并向工程管理部报告备案;负责本项目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