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用工管理制度为了促进生产,提高劳务队施工生产积极性,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提高企业规范程度,加强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促进劳务队伍和劳务工的稳定,打造稳定和谐的项目,尊重劳动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推进项目的施工进度,。结合工地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由用工管理部门负责,各项目劳务管理小组实施。一、用工管理部门职责。1、公司成立专门用工管理部门,公司副经理负责为第一责任人,统一管理各项目劳务用工招聘,调配,督促检查各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备案,普法培训,合同签订,人员流动,考勤工资等)。2、负责各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履约情况的统计。监督项目工资的发放以及记录的留存。3、劳务纠纷的预防、解决。二、招工条件1、用工管理部门负责民工的招募,成立民工资料库。2、工人要求18-55周岁,证件齐全,无不良记录,能吃苦耐劳,有一定的劳动技能(钢筋绑扎,砌筑,抹灰等)。特种作业岗位须聘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劳务工.3、应聘人员录用前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传染)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4、帮助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具体的分工,明确各人的管理目标和责任。在公司用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由项目经理和劳动力管理员,各工长,项目财务组成。三、劳动合同签订1、对于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活动。2、劳务工人自进场之日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工人、财务各留一份,明确其工作范围及工资标准(以市场价格为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时间(每月10日),双方的权责并按项目部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备案。3、新进场工人由劳动力管理指导,进行合同的签订。四、考勤制度1、考勤是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安排专门人员(各工长)负责劳务工的考勤,对劳务工人每日出勤情况进行逐日登记,下月初统计作为当月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依据。2、每月5号前各工长将考勤汇总交至财务室。3、工人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考勤人员不得弄虚作假,按实考勤。五、人员动态管理1、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劳务人员往来情况进行核对,对工程施工中新增人员和辞退人员及时更改变动情况,做到每周更新一次现场工人名册,每月至北京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