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入职、离职管理制度一、员工入职管理1、人员规划用人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及组织机构整体规划,按照岗位定编的要求填写《人员增补申请》(附表1),说明增补人员的理由、岗位要求、所需人数,经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核实所需增补人员的情况后,制定招聘计划,及时补充人员。2、人员录用(1)人事专员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进行复试,确可试岗的,由人事专员通知其办理入职并填写员工入职清单表(附表2)。(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员工,(如已录用者,一经查出,立即解聘)。①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②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③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④酗酒、吸毒者;⑤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⑥曾被地方法院确定判刑,或因涉案诉讼未决者⑦未满16周岁者;(3)曾在本公司就职,技能熟练、品德优良者优先录用。3、入职程序(1)人事专员负责接待新录用人员的报到,向新录用人员说明拟应聘职位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薪酬及福利待遇等。试用员工报到时,须向人事部提交以下证件: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③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④医院体检证明:包括胸透和乙肝两对半。⑤村或居委会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填写登记表,由人事带至车间交予主管安排试工岗位。4、试用(1)新员工试用期为1-3月,可视个人表现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试用人员如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由用人部门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2)试用期工作不满7天(含7天),不予结算工资。(3)由部门主管领导指定有资深工作经验及责任心强的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上对新入职员工,实行“一对一”帮扶引导,简疑答惑。时间为1个月。在工作上负责对新员工介绍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所在部门职能、工作流程、要点情况、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在生活上给予新入职员工帮助、指导及相关协调,有较大困难时向有关主管领导反映,寻求帮助和解决。5、停止试用:新进人员有下列之一者,应予停止试用或辞退。①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者。②受记过及以上之处分者。③有旷工现象者。④经调查发现有不良记录者。⑤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有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