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管理中心制度汇编第一章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劳务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招标的行为,确保集团公司的有效资源得以合理利用,降低管控成本,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集团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所称工程招标是指按照公司或者项目的经营管理计划,将符合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以竞价方式取得工程施工资格的行为。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第二节基本准则第4条工程招标、材料招标、设备物资类招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第5条性价比最优原则。在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价格及产品或服务的综合性能后,确定中标单位、供应商。第6条整体招标原则。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第7条保密原则。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有关信息和文件的转播范围只限于有关参与人员及招标领导小组,每个人均有义务保密,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第三节管理职责第8条集团成立招标小组对招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9条招标小组由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选定参与询标人员。委员长:集团副总裁秦威组长:招采中心总经理谢合主任:工程中心总经理王臻组员:车区、韩磊、邵峰、裴世民、李继磊、张奇、刘志龙、贾俊、王艳威、翟子山、李鹏、,以及与招标采购直接相关的项目经理等。第10条招标方式:劳务招标、材料招标、设备物资类招标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第11条由招采部编制招标卷宗。卷宗内包括工作联系单、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往来函文、投标文件、回标文件、约谈记录、招标小组意见等所有招标过程中的原件,编制目录、页码,以便后期查阅。第12条招标卷宗由集团行政部留底保存。招标结束后,所有卷宗应由招采部统一编号后移交集团行政部备存,并做好移交登记记录。招标卷宗应当字迹清晰、盖章签字正确,附件完整无缺失。第四节招标采购的范围第13条劳务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的水电(双包)、防腐防水(双包)、油漆/涂料(双包)、外墙保温、栏杆、楼梯扶手、雨棚、专业化地坪、金属门窗、幕墙、降水、精装修、加固、活动板房、EPS/GRC线条等。第14条设备物资类招标。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动吊篮、脚手架、钢管架等。第15条材料类招标。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