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休假管理,确保员工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员工休假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章类别与审批第四条公休日每周六和周日两天为公休日(因与法定节假日相连而调整需要上班的,以及因工程管理等特殊情况需要值班和上班的除外)。第五条法定节假日公司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每年享受元旦(1月1日)、春节(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5月1日至3日)、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三八妇女节(半天)等法定带薪节假日。第六条年休假1.在公司服务满1年的正式员工,享有一年一次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限于一年内使用,不能跨年度延用或累计使用。原则上年休假应一次性休完,需要多次休假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6个月。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年休假分为3个档次:(1)服务满1年以上(含1年),未满3年者,可享受7天;(2)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未满5年者,可享受10天;(3)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可享受14天。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1)当年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国内或出国考察、旅游的;(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3)当年请病假或疗养累计超过30天的;(4)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5)当年享受产假的(产假跨年度的只冲减一年的休假)。3.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因工作需要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内或出国考察的,视同享受当年年休假,不影响次年年休假。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须安排好份内的工作,不得影响工作。年休假期内含公休日,不含法定节假日。5.审批程序与权限:职级审核与审批权限备注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1.单次休假超过3天(含)的,须于休假前一周填报《休假申请表》;不超过3天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填报《休假申请表》。2.经审批后的《休假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备案。项目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至常务副总经理职级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